2017年清遠市請城區(qū)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決算公開報告
目 錄
第一部分 清遠市請城區(qū)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 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清遠市請城區(qū)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2017 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清遠市請城區(qū)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2017 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清遠市請城區(qū)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 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清城區(qū)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是主管生豬屠宰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
1、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生豬屠宰管理的政策和決定,承擔全區(qū)生豬屠宰管理工作;
2、承擔對生豬屠宰活動的日常監(jiān)督檢查工作,對違反《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處理;
3、承擔區(qū)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無下屬單位,部門預算本級預算。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清城區(qū)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設1個綜合辦公室,在職在編6人,主任1名,副主任1名,退休人員6名。
第二部分 清遠市請城區(qū)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2017 年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清遠市請城區(qū)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2017 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 2017 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清遠市請城區(qū)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2017 年度總收入 166.95 萬元,其中本年收入 147.12 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 147.12 萬元, 比上年決算數減少22.80萬元,下降13.42%,主要變動情況: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減少5.1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減少27.48萬元,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增加8.29萬元,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增加1.58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 0 萬元, 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3.事業(yè)收入 0 萬元, 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4.經營收入 0 萬元, 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5.其他收入 0 萬元, 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清遠市請城區(qū)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2017 年度總支出 166.95 萬元,其中本年支出 144.97 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基本支出 137.97 萬元, 比上年決算數減少31.85萬元,下降18.76%,主要變動情況: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減少5.19萬元和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減少27.49萬元,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減少0.75萬元,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增加1.58萬元。
2.項目支出 7.00 萬元, 比上年決算數增加7.00萬元,增長100.0%,主要變動情況:屠宰檢查專項經費增加7.00萬元。
3.上繳上級支出 0 萬元, 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4.經營支出 0 萬元, 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0 萬元, 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二、 2017 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 2017 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清遠市請城區(qū)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2017 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 147.12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147.12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 減少22.80 萬元, 下降13.42%;主要變動情況: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減少5.1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減少27.48萬元,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增加8.29萬元,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增加1.58萬元。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0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 增加0 萬元, 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二) 2017 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清遠市請城區(qū)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2017 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 144.97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144.97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 增加39.31 萬元, 增長37.20%;主要變動情況: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增加22.7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增加15.79萬元,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減少0.82萬元,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增加1.58萬元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0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 增加0 萬元, 與年初預算數持平。
三、 2017 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清遠市請城區(qū)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2017 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 1.80 萬元,完成預算 3.50 萬元的 51.43%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 0 萬元,完成預算 0 萬元的 0.00%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 1.80 萬元,完成預算 3.00 萬元的 60.00%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 0 萬元,完成預算 0.50 萬元的 0.00% 。
2017 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小于 預算數的主要情況: 由于我單位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厲行節(jié)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因此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jié)約。
與上年相比, 2017 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 增加0.45 萬元, 增長33.33%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 增加0萬元,增長0%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 增加0.62萬元,增長52.54%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 減少0.17萬元,下降100.00%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增加;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厲行節(jié)約的要求,從嚴控制公務接經費開支。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7 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 0 萬元,占 0.00%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 1.80萬元,占100.00% ;公務接待費支出 0萬元,占0.00% 。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0 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 0 個單位出國團組 0 個、累計 0 人次。開支內容包括: 沒有發(fā)生任何開支。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1.80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 0 萬元, 2017 年公務用車購置數 0 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 1.80 萬元, 2017年屠宰辦 公務用車保有量為 1 輛,主要用于 日常公務運行。
3.公務接待費支出 0 萬元,主要用于 公務接待 。 2017年,屠宰辦 共接待國外來訪團組 0 個,來訪外賓 0 人次;發(fā)生國內接待 0 次,接待人數共 0 人, 沒有發(fā)生接待費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 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7.48 萬元,比上年 減少6.52 萬元, 下降46.57%。 主要增減變動情況是: 日常辦公經費支出減少。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7 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 1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 1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 0 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 2017 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 1 輛,其中, 一般公務用車1輛; 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0 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0 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0個,二級項目0個,共涉及資金0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100%。
重點項目績效評價報告。2017年度,我單位沒有符合需要形成績效評價報告的重點項目。
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2017年度,我單位沒有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上繳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結余分配:指事業(yè)事位按規(guī)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yè)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fā)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017年清遠市請城區(qū)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部門決算.pdf